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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行为零容忍

更新日期:2021年03月08日

声明:本文由作者盘和林撰写,观点仅代表个人,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,感谢原作者。

7月11日,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,研究全面落实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“零容忍”工作要求,提出多措并举加强和改进证券执法工作,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和良好生态。自今年4月以来,金融委召开的多次会议中均有提及打击资本市场造假行为。

当前,我国股市正稳健回升,从7月1日上证综指站上3000点以来,短短几个交易日内,上证综指即在7月13日盘中摸高至3458.79点,市场正进入各板块轮番领涨舒适区,这一波行情着实来之不易。同时,当前也是注册制从科创板推广创业板的关键阶段。在此背景下,金融委会议多次强调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“零容忍”,根本目的还是在于保护投资者利益,实现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。

一直以来,掌握信息披露主动权的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先天处于优势地位,中小投资者处于弱势。由于上市公司违法成本低、惩罚力度过轻,不少上市公司心存侥幸,财务造假、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。2019年,A股市场上曾经人人追捧的大白马康美药业被曝出近300亿元财务造假,震惊了整个中国资本市场。短短一年多时间,康美药业市值蒸发超过1000亿元。针对其违法行为,证监会依据旧证券法作出60万元罚款的顶格处罚,主要责任人被采取10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。然而,仅仅几十万元的经济处罚,对于这些大型企业来说又算什么,没有任何过错的投资者却要为这蒸发的超千亿元市值买单。

每一个投资者进入股市时,也许都被告知“投资有风险,入市须谨慎”,但这里的风险主要是指防范大盘暴跌的系统性风险,并不意味着违规造假行为产生的恶果也要由投资者来承担,投资者理应受到更多的保护,也有权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。信息真实性是资本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基础,而类似违规财务造假、恶意欺骗投资者的行为,既是对投资者切身利益以及参与信心的破坏,也是对资本市场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,极易带来恶劣的社会影响。

因此,要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,需要健全的法治护航。目前我国修订了证券法,大幅提高了欺诈发行、虚假陈述等行为的处罚力度。此次金融委再次发声,要求严厉查处重大违法犯罪案件、强化民事赔偿和刑事追责力度、建立“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”、加强舆论引导等,反映了监管部门优化市场环境的决心,未来强化执法力度,从严从重从快追究相关主体的违法责任是大势所趋。

值得肯定的是,在相关部门一系列制度改革和完善措施的推动下,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正在不断加强。一方面,资本市场市场化改革提质加速,资本市场服务创新企业发展、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升,资本市场韧性与活力不断增强。另一方面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处置成效显著,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明显,资本市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,今年上半年,证监会已开出104张罚单,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力度不断加大。最后,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持续加快,营商环境不断优化,公开、透明、可预期投资环境正在形成,外资进入中国资本市场的渠道越来越畅通。

目前,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以及常态化防控疫情阶段,建立并守住一个有法治保障、健康运行的资本市场显得尤为重要。严厉打击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,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、服务实体经济,乃至实现资本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及与国际接轨也都至关重要。

一个健康的、有活力的、可持续发展的资本市场,应该是一个能够及时、有力给予违法造假行为以有力打击,从而毖除发展后患的资本市场,当然这也需要持之以恒地推进。而要切实改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低的局面,还要在完善监管方式、执法手段、执法权限、执法机制上多下功夫,从而更好净化资本市场,为实体经济发展保驾护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