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

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 > 政策法规 > 规章制度

保监会关于发布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》的通知

更新日期:2007年12月29日

各上市公司,各保荐机构,各具有证券、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:
  为规范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编制行为,根据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30号),我会制定了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》,现予发布,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原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指引》(2001年4月10日 证监公司字[2001]42号)同时废止。


   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○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



证监发行字[2007]500号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