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监会关于印发《保险机构债券投资信用评级指引(试行)》的通知
更新日期:2007年03月26日
各保险公司,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:
为加强债券投资信用风险管理,建立保险机构内部信用评级系统,规范信用评级程序和方法,我会制定了《保险机构债券投资信用评级指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指引)。现印发给你们,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各公司应高度重视信用风险管理,按照《指引》有关要求,建立和完善内部信用评级制度。
二、各公司应严格执行信用评级制度,规范操作流程,保监会将对各保险机构信用评级系统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。
三、各公司应加强信用风险研究,通过信用评级,进行持续跟踪分析评估,切实防范信用风险。
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附件:保险机构债券投资信用评级指引(试行)
二○○七年一月八日
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9196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