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中天粤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

热门检索: " AND 9223=9223 dfb<%=98991*97996%>xca');">"%>dfb<%=98991*97996%>xca " AND 9223=9223#

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 > 新闻资讯 > 业界新闻

84家上市公司新审计报告准则关键审计事项汇编

更新日期:2021年03月01日

声明:本文转自会计雅苑,观点仅代表个人,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,感谢原作者。

为满足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对高质量会计信息的要求,提高公众公司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,根据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—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》等7项准则(以下简称“新审计报告相关准则”)的要求,资本市场有关主体的财务报表审计业务需执行新审计报告相关准则。

对于股票同时在内地和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公司(A+H股公司),其内地上市部分的财务报表审计业务,应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新审计报告相关准则;在香港上市的部分,如果选择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出具审计报告,其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应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新审计报告相关准则。

对于股票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上市公司(即主板公司、中小板公司、创业板公司)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企业(IPO公司)、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(新三板公司)中的创新层挂牌公司、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的公司,其财务报表审计业务,应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审计报告相关准则。

10家事务所按照新审计报告准则对84家A+H股上市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。现将84家A+H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中的关键审计事项进行汇编,供审计人员参考使用。

新审计报告准则关键审计事项汇编(84家).pdf

       chrome-extension://ikhdkkncnoglghljlkmcimlnlhkeamad/pdf-viewer/web/viewer.html?file=http%3A%2F%2Fupload.news.esnai.com%2F2017%2F0414%2F1492181001749.pdf